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林草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的重任;根据本市实际提出全市林草工作短期规划和长远规划,组织实施各项林草重大工程项目及管理;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推广林草科学技术;管理和参与市内林草科研、示范、试验等;领导和指导下属单位工作;管理全市林草干部、职工,对所辖人员进行教育、培养、考核;管理各项林草资金及机关事业经费。